美国移民法规定,亲属移民分近亲亲属和优先亲属两种,同时予以免除配额限制和实行配额限制,优先亲属又按其关系划出优先类别,通过这种分类达到既帮助家庭团聚,又控制移民人数。
近亲亲属
近亲亲属仅指美国公民之亲属,包括:美国公民之配偶。美国公民之21岁以下未婚子女。包括美国公民之配偶同其前夫或前妻所生之18岁以下未婚子女以及美国公民合法领养之16岁以下未婚子女。21岁以上美国公民之父母。作为美国公民近亲亲属,可以在任何时候移民美国,不受配额限制,即没有绿卡等候期。
优先亲属
优先亲属受配额控制,根据关系又分为4种:
(1)家庭第—优先类:美国公民之任何年龄的未婚子女,,每年配额23,400名;
(2)家庭第二优先类:美国永久居民之配偶及未婚子女,,每年配额114,200名,外加第一优先类未用完的3%。
(3)家庭第三优先类:美国公民之已婚子女,每年配额23、400名,外加第—.二优先类未用完的名额;
(4)家庭第四优先类: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,每年配额65,000名,外加前三个优先类未用完的名额。
因此,申请人在申请移民时,应向移民局查询,并考虑多方因素,选择适当的移民类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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