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资结构
A.依照美国法令,投资金额必须为一百万美元,或五十万美元。
B.投资人投资与合股公司的金额,必须是以自有资本方式投资,而不得以融资方式投资。AIS
的投资方案,只需最低的首期投资款;首期投资款最低可以从十二万五千美元。到最高五十万美元。首期投资款每年有4%的保证收益。
C.法令规定每项投资至少要维持两年(大多数AIS 的投资方案都维持五至六年的投资期)。
D.AIS 以购买一企业普通股的方式,投资于该企业。并因而成立一合股公司。AIS
的相关公司担任信托人及无限责任股东之责。每一项投资方案通常都募集十位至二十位的有限股东。
E.投资人成为合股公司的有限股东,并由投资企业所在州州政府发给股东证明书。每一位投资人在合股公司拥有一定百分比的股权。
F.合股公司是由美国移民局认可的合法结构,类似合资公司。合股公司的特点是,投资人不必担负超出其投资额以上的债务。
聘请律师
投资人聘请律师以为投资人提供以下服务:
A.确认投资方案符合美国移民归化局规定的条件;在整个申请以及取得绿卡过程中代理投资人处理相关事宜;
B.在投资人取得绿卡之后,代理投资人使其继续符合美国投资移民法的个项要求;
C.两年后申请撤销签证条件;
D.代理投资人回收资金;除非有极特殊的情况要为申请人及其家属要求特别核准,或者要求免交许可而有开支,否则律师费为一定额。 |